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井研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选聘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- 03- 27 16: 34浏览次数:

为深入贯彻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认真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,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、完善监督机制、强化社会监督,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,井研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全县公开选聘10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一、选聘范围

全县企业家、个体工商户、法律工作者、新闻媒体工作者,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基层相关从业人员,上述人员中的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优先选聘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(一)政治素养高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。

(二)热心公益事业,身体健康,愿意义务承担营商环境监督职责,积极参与特邀监督员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关心市场主体,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监督工作。

(三)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,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,善于发现问题,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,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,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。

三、聘用期限  

特邀监督员实行三年任期制,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。特邀监督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。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监督员工作的,征得本人、所在单位同意后,可予以续聘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全县聘任10人:工业企业代表2人、服务业企业代表1人、个体工商户代表1人、行业协会商会代表2人、媒体代表1人、法律工作者1人、群众代表2人。

五、选聘程序

(一)申请报名。由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商会等有关单位推荐,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。报名需填写井研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表(见附件),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日内到井研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井研县行政审批局,联系人:唐宁阳,联系电话:0833-3738369)进行报名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(363095203qq.com)进行网上报名。

(二)组织审核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或推荐人员通过咨询、谈话了解、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审查,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名单。

(三)颁发证书。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聘用人员颁发聘用证书。

 

附件:井研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申请表.docx

 

  井研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4年3月27日


信息来源: 井研县行政审批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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